美國對東南亞四國太陽能產品課高額關稅,打擊中國企業「洗產地」行為

台灣財經04/22 05:59
美國對東南亞四國太陽能產品課高額關稅,打擊中國企業「洗產地」行為

2025年4月21日,美國商務部宣布對柬埔寨、馬來西亞、泰國和越南的太陽能產品徵收最高3,521%的反傾銷與反補貼關稅,因中國企業被指控在東南亞設廠進行「洗產地」以規避關稅。此措施需待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6月2日前的最終裁定。越南政府亦加強原產地監管,防止非法轉運,回應美方關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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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4/22 05:59

美國對東南亞四國太陽能產品課高額關稅,打擊中國企業「洗產地」行為

2025年4月21日,美國商務部宣布對柬埔寨、馬來西亞、泰國和越南的太陽能產品徵收最高3,521%的反傾銷與反補貼關稅,因中國企業被指控在東南亞設廠進行「洗產地」以規避關稅。此措施需待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於6月2日前的最終裁定。越南政府亦加強原產地監管,防止非法轉運,回應美方關切。

美國關稅措施背景與內容

美國商務部於2024年展開對四個東南亞國家太陽能產品的調查,起因是美國太陽能製造貿易聯盟委員會(American Alliance for Solar Manufacturing Trade Committee)於同年4月提出申訴,指控中國大型太陽能板製造商在東南亞設廠,將低於生產成本、並獲得不公平補貼的產品輸往美國,對本土產業造成實質損害。

根據2025年4月21日公布的最終裁定,美國商務部認定這些產品雖標示為東南亞製造,實際上多數由中國企業擁有與營運的工廠生產,僅進行輕度加工即更換產地標籤,構成所謂的「洗產地」行為。為此,美方決定對涉案產品課徵反傾銷稅(AD)與反補貼稅(CVD),稅率依企業與國家而異,整體水準普遍高於2024年底公布的初步稅率。

以下為部分企業與國家的最終稅率範例:

  • 柬埔寨:因多數企業未配合調查,包括昊能光電(Hounen Solar)、Solar Long、金邊光能科技(Jintek Photovoltaic)等中資企業被課以綜合稅率3,521.14%;其他業者稅率約為651.85%。
  • 越南:大多數企業稅率介於120%至300%,如綠能電力科技(GEP New Energy)與海泰新能科技(HT Solar)稅率達813.92%;未具名企業最高稅率為395.9%。
  • 泰國:天合光能(Trina Solar)稅率為375.19%;泰華新能源(Taihua New Energy)等企業稅率高達972.23%。
  • 馬來西亞:韓華Q Cells稅率為14.64%;中國晶科能源(JinkoSolar)稅率為40.30%,寶嘉新能源科技(Baojia New Energy)則高達250.04%。

此外,美國商務部明確指出,太陽能電池與模組將視為「同類產品」,即使尚未組裝的電池片也不得以產品分類方式逃避課稅。

調查與執行程序

此次關稅措施尚需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(ITC)於2025年6月2日前完成最終「產業損害裁定」。若ITC認定這些進口產品對美國太陽能產業造成實質損害,商務部所核定的關稅將正式生效。根據目前初步裁定結果,ITC已認為美國產業確有受害,最終通過的可能性極高。

根據彭博新能源財經(BNEF)數據,2023年美國自這四國進口太陽能設備總值達129億美元,占美國太陽能進口總額的77%。此一依賴程度使得美方對「洗產地」行為格外關注。

越南加強原產地監管應對貿易壓力

面對美國關稅壓力與貿易欺詐指控,越南政府於2025年4月15日由工貿部發布新指令,強化對進口商品原產地的監管。該指令明確指出,隨著美國加徵關稅,貿易詐欺風險升高,越南需防止成為中國商品的非法轉運中繼站。

具體措施包括:

  • 加強對進口原材料的監督與檢驗,確認其最終製造地與產地標示是否一致。
  • 實施更嚴格的「越南製造」標籤核發程序,特別針對申請產地證明數量突然增加的企業。
  • 要求海關與相關部門加強工廠實地檢查,防止僅進行輕度加工即改標出口的行為。
  • 指示官員在必要時提出具體防範非法轉運的措施。

越南近40%的進口來自中國,而美國則是其最大出口市場。美方曾多次指控中國利用越南作為轉運中心,藉此規避美國對中商品的高額關稅。越南此舉顯示其試圖在維持對美出口穩定的同時,避免捲入更大規模的貿易摩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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