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稅2.0新制:自住房屋申報期限延至6月2日,逾期恐面臨高稅率懲罰

2024年7月1日實施的「房屋稅2.0」新制,將於2025年5月首次開徵。新制要求自住房屋完成戶籍登記並申報,方可享1.2%或1%的優惠稅率。原定申報截止日為2025年3月24日,財政部延至6月2日,以保障納稅人權益。逾期未辦者,將按3.2%至4.8%的非自住稅率課徵。本文詳述新制規定、申報流程及常見錯誤,協助民眾避免稅務損失。
重點更新
05/04 09:01
房屋稅2.0新制:自住房屋申報期限延至6月2日,逾期恐面臨高稅率懲罰
2024年7月1日實施的「房屋稅2.0」新制,將於2025年5月首次開徵。新制要求自住房屋完成戶籍登記並申報,方可享1.2%或1%的優惠稅率。原定申報截止日為2025年3月24日,財政部延至6月2日,以保障納稅人權益。逾期未辦者,將按3.2%至4.8%的非自住稅率課徵。本文詳述新制規定、申報流程及常見錯誤,協助民眾避免稅務損失。
房屋稅2.0新制上路:自住與非自住稅率差異擴大
房屋稅2.0新制自2024年7月1日施行,2025年5月1日首次開徵。新制最大變革之一,是針對自住房屋新增「戶籍登記」要件。根據財政部公告,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,若符合以下三項條件,方可申請按自住稅率課徵:
- 房屋未出租或供營業使用;
- 供本人、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,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;
- 本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持有三戶以內。
若符合上述條件,稅率為1.2%;若全國僅持有一戶,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(如基隆市為120萬200元),則可適用更優惠的1%稅率。
相對地,未符合自住條件的住家用房屋,將按非自住稅率課徵,稅率範圍為3.2%至4.8%,依全國持有戶數採累進課徵。以苗栗縣為例,若兩戶自住房屋皆未設籍,稅率將從1.2%暴增至3.2%,每戶稅額從12,000元增至32,000元,總稅額增加40,000元。
申報與戶籍登記期限延長至6月2日
原定於2025年3月24日截止的戶籍登記與申報期限,因新制首年實施期間出現大量稅單錯誤與民眾申報不及情形,財政部已宣布展延至2025年6月2日。此舉旨在減少徵納爭議,並落實自住輕稅政策。
民眾若於6月2日前完成戶籍登記並向稅捐機關申報,經核准後,2025年期房屋稅即可適用自住稅率。若已收到錯誤稅單並已繳納,稅捐處將主動辦理退稅。逾期未申報者,則自次期起方可適用優惠稅率。
出租房屋亦可享較低稅率,申報期限同步展延
新制亦鼓勵房屋有效使用,對於出租房屋,若屋主於每年3月22日前(2025年因假日順延至3月24日)申報租賃所得,且租金達所得稅法規定之一般租金標準,則可適用1.5%至2.4%的較低稅率。考量今年為新制首年,財政部已比照自住房屋,將出租房屋申報期限亦延長至6月2日。
需注意的是,若逾期申報,則自次期起方可適用較低稅率。此外,公益出租房屋經主管機關核定者,稅率為1.2%,由稅捐處主動核定,若因通報時間落差導致未適用,亦可於期限內補正。
常見錯誤與補救措施
新制上路初期,台北市與新北市皆出現稅單錯誤情形。台北市稅捐處預估約有5萬多份稅單錯誤,新北市則可能超過8萬件。錯誤原因包括:
- 稅務系統與戶政系統地址格式不一致;
- 設籍人為三親等或養子女,系統無法自動勾稽;
- 民眾誤以為不需申報,僅設籍即可適用自住稅率;
- 新購房屋未完成戶籍登記與申報。
對此,地方稅捐機關已陸續重印稅單,並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後應核對內容,包括姓名、身分證字號、房屋座落與稅率。如發現錯誤,應儘速向稅捐機關申請更正。
繳稅期限與方式
2025年房屋稅繳納期限為5月1日至6月30日,因端午連假順延至6月底。逾期未繳者,將每日加收1%滯納金,最高可達15%。繳稅方式多元,包括:
- 行動支付(如LINE Pay、台灣行動支付);
- 信用卡(可搭配優惠);
- 四大超商條碼繳稅;
- 網銀與行動銀行App;
- 便利商店多媒體機補印稅單。
若未收到稅單,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網站查詢與補印,或攜帶憑證至超商列印。